丧失继承权条件的情形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等。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表格等。
一、丧失继承权条件的情形
丧失继承权条件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