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就明阳新能源科技向中行阳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主债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事项与债权人中行阳江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80012019003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76,356.68万元;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65,048.8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9.3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46,356.68万元,对应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50,048.81万元,占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6.01%。
来源链接:.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36760&announcementid=1207219285&announcementtime=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