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3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
通知要求,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通知指出,要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等方式,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通知强调,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社保经办机构应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