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2020年“三农”领域的重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还有一些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还有一些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住农业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至关重要,政策措施必须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精准脱贫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超过9500万人,平均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770个贫困县已经或拟摘帽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告诉《金融时报》记者,2020年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并不大。在脱贫攻坚战胜利在望,绝对贫困逐步消除的情况下,脱贫攻坚的重点将逐步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减少或者杜绝脱贫人口返贫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需要围绕这些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还有一些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这些堡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深度贫困地区,必须集中力量进行强力帮扶,确保如期脱贫;二是特殊贫困群体,应通过统筹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从文件内容来看,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工作重点是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二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查补漏洞和缺项,同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识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三是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四是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五是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要抓紧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对标全面小康加快补齐短板
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落后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最直观的体现。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文件要求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八个方面的短板。
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的短板,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人地钱”要素保障方面出台了具有含金量的政策。
娄飞鹏表示,金融部门需要做好金融支持,丝毫不能放松金融扶贫,要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投放,撬动更多的资源流向农村地区,在农村地区补短板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金融机构的评价考核方面,监管部门要提高风险容忍度,鼓励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领域有更多积极举措。另外,可以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等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信贷资金撬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加大对教育、卫生等短板领域的信贷投放等。金融机构还应该发挥具有广泛社会资源的优势。例如,帮助打通贫困地区企业销售渠道,扶持电商平台发展等。
保产品供给促农民增收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020年完成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指标,文件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也出台了多项硬举措,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产业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二是稳住农民工就业。重点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整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创新创业是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要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三是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要保持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此外,针对农业投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早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要求加大对农业农村投融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针对县域农户、中小企业等,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等。